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学习期     2021-07-02 11:46:37

  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你知道哪些?接下来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仅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篇一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推出了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如今创业的大学生越来越多,那么国家在大学生创业方面都有哪些政策支持呢?

  一、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1、程序更简化

  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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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减免各类费用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 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据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二、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提醒:中行、农行、建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该行没有开办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这项业务,这种尴尬情况主要缘于此类贷款的高风险。中信实业银行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银行在追求资金收益性、流动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其安全性。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相对其他贷款,风险高。大学生刚毕业,缺少社会工作经验,又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或担保,银行一般不会轻易贷款。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即使大学生手头上有合适的项目,但这也只是个别现象。作为企业,银行发放这样贷款投入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三、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 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四、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

  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

  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

  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篇二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1、程序更简化。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大学生创业网 http://

  2、减免各类费用。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据省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提醒:在榕的中行、农行、建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该行目前没有开办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这项业务,这种尴尬情况主要缘于此类贷款的高风险。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银行在追求资金收益性、流动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其安全性。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相对其他贷款,风险高。大学生刚毕业,缺少社会工作经验,又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或担保,银行一般不会轻易贷款。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即使大学生手头上有合适的项目,但这也只是个别现象。作为企业,银行发放这样贷款投入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榕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篇三

  2009年2月1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新政策。对于2年内毕业的大学生创业而注册公司的,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对于注册公司费用工商行政收费予以免除等多项优惠政策。

  一、降低准入成本,支持人民群众自主创业

  1、实行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2、对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收费。

  3、提供免费企业登记公告服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gs.gov.cn)自2009年1月1日起免费为企业设立登记、名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企业可不再通过其他商业媒体刊登上述登记公告。

  二、创新登记方式,缓解经营场所瓶颈制约

  1、在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影响建筑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建设创意产业集聚区。支持园区内创意产业和不超过园区总建筑面积20%的配套服务经营者的登记注册。

  2、确有合理原因无法提交产权证的房屋,允许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明细表)作为产权证明;经营场所在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大型超市内,允许提交依法成立的大型超市的营业执照作为产权证明;属于公有非居住用房的,允许提交《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产权证明。

  3、经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允许农民以宅基地房屋自营或出租给他人开办个体工商户从事小型商业零售、“农家乐”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

  4、对于机动车运输(含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个体演出、个体演出经纪等采用流动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可登记为经营者的联系地址。

  5、从事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动漫设计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的企业,允许其在区(县)政府提供的场地中集中登记。

  三、加强登记后续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1、开展“走千家企业,送一片温暖”活动。工商部门主动走访企业,提供现场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2、实行“大学生创业跟踪联系”制度。工商部门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事前指导、快速办结、定期联系等全程跟踪服务。

  上海市对于大学生等人员实施的创业优惠政策,将大大提高大学生注册公司的积极性,缓解因金融危机导致的就业压力。

  转摘之上海注册公司网站:

  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篇四

  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是关于大学生创业而建立运营的孵化平台,创业孵化园为创业者提供什么?有什么创业孵化园优惠的政策?今天我们整理了创业孵化园政策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

  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科级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孵化器)能够享受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

  。)孵化器“容量”进一步放宽

  某区一家孵化器企业财务人员获悉新政后,立即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是否能享受优惠,该孵化器内原先只有16家孵化企业,占全部企业数量的80%,尚未达到原先政策规定的条件,所以一直未能享受优惠政策。

  税务人员详细介绍,相对于2007年的老政策,2013年底出台的新政策对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孵化器条件放宽了,主要体现在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比例要求下降。原财税(2007)121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含90%)”,而最新的财税〔2013〕117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孵化企业数量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75%(含75%)以上”即可。按新政策的规定,该企业就达到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孵化器内“孵化企业”门槛降低

  某开发区一家大型孵化器企业的老总看到新政策后非常高兴。他说:新出台的政策更加合理,特别是对享受税收优惠的孵化企业,新政策取消了注册资金限制,增加了划型标准;并将老政策中的“收入占比”改为“研发费用占比”,这一修改非常具有可操作性。根据新政策的规定,孵化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应低于4%。

  税务人员也表示,新政策降低了孵化企业的门槛,除上述变化外,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时间。财税(2007)121号规定“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3年”,而财税〔2013〕117号规定“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42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孵化时间不超过60个月;二是营业收入。财税(2007)121号规定“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而财税〔2013〕117号规定“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三是场地面积。财税(2007)121号规定“企业租用孵化器内孵化场地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而财税〔2013〕117号规定“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

  明确了享受时间和违规责任

  听说有新政策出台,不少孵化器和科技园的财务人员纷纷咨询税务机关新政策从何时开始执行。

  税务人员指出,新政策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税收优惠的享受时间和范围:即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咨询”等涉及“营改增”的优惠政策处理问题由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另行规定。

  同时,新政策还特别明确了纳税人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凡纳税人骗取两个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除根据现行规定进行处罚外,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取消其享受两个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出租和孵化服务”要单独核算

  近日,某区地税局对一家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上门走访服务时发现,该企业2013年申报缴纳“服务业-其他租赁”营业税近10万元、缴纳房屋租赁营业税近20万元,经询问财务负责人,系该公司出租房产、土地所产生的收入近600万元申报缴纳的营业税。

  税务人员对企业的相关申报和财务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该公司符合新政策规定,企业出租房产、土地所产生的收入的近600万元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税收优惠。税务人员随即告知该公司财务人员到地税机关办理营业税减免手续,并在批准后对已缴纳的近30万元营业税办理了退税手续。

  税务人员特别提醒孵化器及科技园企业,“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但享受优惠的项目取得收入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否则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应按要求进行认定和备案

  某区近年来施行“科技强区”,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孵化器和科技园数量已经多达数十家。该区科技主管部门专门致电税务局询问:是否这些孵化器都能享受税收优惠?

  该区税务局为此召开了孵化器及科技园企业现场见面会,并告知企业新政策中的“孵化器”和“科技园”需由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出具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上列明纳税人用于孵化的房产和土地的地址、范围、面积等具体信息。同时,孵化器、科技园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应当先按税务机关的资料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备案申请后方可享受。

  两部门明确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享受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作出明确规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也方便纳税人理解适用税收政策。

  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处理问题由“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另行规定。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处理问题由“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另行规定。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两个通知还对符合“孵化器”、“科技园”、“孵化企业”、“孵化服务”的条件进行了界定。明确孵化器、科技园是否符合通知规定的各项条件由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审核确认。通知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按照备案类减免税管理,纳税人应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申请。

  另外,为了防范个别企业利用支持政策骗取税收优惠,特别规定凡纳税人骗取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除根据现行规定进行处罚外,自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篇五

  四川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四川人口众多,就业压力也相对较大,因此很多大学生开始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那么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哪些创业优惠政策呢?

  1、税收优惠政策

  凡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信贷优惠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货款。

  3、创业培训优惠

  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4、营业场所安排

  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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